“黄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蚌埠卷烟厂“黄山”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我省和蚌埠市烟草行业获得的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
1993年“特黄山”卷烟问世后,迅速成为中国烟草业的一颗明珠。近年来,蚌埠卷烟厂抓住安徽烟草业全面整合和设置工商业的契机,进一步细化品牌,“做大品牌,做实市场”,认真抓好整体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显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显着增强,呈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势头,产品畅销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市场覆盖率达97.4%。目前,新四军60多年前创办的手工作坊蚌埠卷烟厂,已成为国内知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总资产达25亿元,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以上,年利税2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