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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申公司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近期,根据《安徽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规定,安徽省工商局对2012年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的757家企业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辉隆”等576件商标通过材料审查。作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安徽省鸿申压缩机有限公司,其商标被安徽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安徽省鸿申压缩机有限公司(原名:蚌埠市鸿申特种气体压缩机厂)成立于2003年5月19日,2005年4月28日取得“鸿申”注册商标,是由50余年设计、制造经验的原蚌埠压缩机总厂北厂改制产生。“鸿申”商标2006年—2011年连续荣获“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和““安徽省自主创新著名优秀品牌”和中国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一等品供应证书等证书。他拥有三项实用新型专利,四项外观专利,三项被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专利和发明专利。 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审批中,2012年11月由高新技术企业批准发行,是安徽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