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SPACESHIP”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8741810号“SPACESHIP”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400637号“SPACESHIP STUDI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销决定,该商标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第58741810号“SPACESHIP”商标:
申请/注册号:58741810 商标申请日期:2021-08-25 国际分类:41类 教育娱乐
初审公告日期:2023-01-20 注册公告日期:2023-04-20 专用权期限:2023-04-20至-
申请人: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安排和组织培训班(4102)、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音乐(4105)、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视频(4105)、视频制作(4105)、音乐制作(4105)、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4105)、培训(4101)、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电子出版物(4104)、娱乐服务(4105)、为娱乐或文化目的提供用户评价(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