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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 驳回复审 成功案例 无效宣告

亚特源国际贸易徐州有限公司第2414800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亚特源国际贸易徐州有限公司第24148005图形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414800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识别性,可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二、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978644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且服务地域差异显著,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三、申请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在行业领域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其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已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若被不予核准注册,将给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的注册。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商标图形在表现手法、设计风格、构图特点等方面均较为相近,整体上难以区分,故,两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恢复计算机数据、计算机编程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设计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两商标指定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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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未提供在案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进而已具有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申请人所述其他理由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148005号图形商标

申请/注册号:24148005 商标申请日期:2017-05-16 国际分类:42类 设计研究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

申请人:亚特源国际贸易徐州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恢复计算机数据(4220)、计算机软件安装(4220)、计算机程序复制(4220)、计算机软件维护(4220)、计算机软件设计(4220)、计算机硬件设计和开发咨询(4220)、计算机编程(4220)、网站设计咨询(4220)、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4220)、软件运营服务(SaaS)(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