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保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全能保”商标注册案例分析
申请人因第20437354号“全能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具有显著性,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530750号“全能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引证商标系对申请人商标的恶意抢注,申请人已对其提出异议申请,请求待异议决定作出后再审理本案。
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等证据材料。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经商标局异议程序于2018年6月4日作出的[2018]商标异字第00000027417号决定准予注册,目前该商标已为有效注册商标。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完全相同,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指定使用的平板电脑、手机等商品功能用途相同,已构成类似商品。若二者同时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申请人称引证商标系对其商标的恶意抢注之主张超出本案的审理范围,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对此不予评述。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可与引证商标相区分。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际分类:9类 科学仪器 申请/注册号:20437354 商标申请日期:2016-06-27 申请人:全能保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