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鹏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第24699026图形商标注册案例
申请人因第2469902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与第9029077号“航达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536448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795186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近似商标。且与本案情况相类似的其它商标已获准注册,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商标与三个引证商标的图形在整体外观上相近,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时不易区分,申请商标与三个引证商标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五金器具等全部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五金器具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上述商品上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未提交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具有可区分性的使用证据。鉴于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理原则,其它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的法定依据。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评审委员会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第24699026号图形商标:
图形
申请/注册号:24699026 商标申请日期:2017-06-12 国际分类:6类 金属材料
初审公告日期:- 注册公告日期:- 专用权期限:-申请人:保定鹏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服务项目:金属环(0607)、镀锌铁塔(0603)、五金器具(0608)、铁接板(0606)、五金器具(0607)、桥梁支承(0603)、金属螺丝(0607)、金属螺母(0607)、金属片和金属板(0601)、五金器具(0609)、电缆桥架(0603)